第(1/3)页 案件事实清楚,证据确凿。 初步定性为非法拘禁、侮辱、殴打、强制猥亵(未遂),性质恶劣。 但考虑到涉案人员均未成年,造成的实际身体伤害经法医初步鉴定为轻微伤, 且犯罪过程因警方及时介入而中止,未造成最严重后果。 按照常规司法实践和未成年人保护的相关规定,警方内部在讨论处理意见时, 倾向于将此案作为“校园欺凌引发的治安案件”处理, 重点在于调解、教育、赔偿,追究刑事责任的难度较大, 可能会建议移送检察机关作相对不起诉或附条件不起诉处理,主要依靠学校纪律处分和家长加强管教。 然而,这个“常规”意见还没来得及形成正式报告, 就被来自上级、来自市特事局周铁处长一遍紧过一遍的催问电话彻底打断。 周铁传达的意思非常明确:此案必须严惩,必须快判,必须今天有结果,不考虑“常规”, 不考虑“未成年”的绝对保护,要体现出法律的震慑力和对受害者的绝对保护! 一切程序,特事特办,绿灯全开! 就在警方顶着巨大压力,加快办理手续, 并紧急联系县检察院、法院进行沟通协调时,涉案双方的家长,也陆续赶到了公安局。 刘静怡等六人的家长,大多穿着体面,神色焦急中带着恼怒和不以为然。 他们有的开着不错的轿车而来,有的则在电话里就抱怨警察“小题大做”、 “孩子之间打打闹闹很正常”、“赔点钱就是了”。 到了公安局,更是摆出架势,试图找关系,施压,希望“私下调解”。 而江雪的父母,是接到公安局电话后,从几十里外的乡下, 咬牙花了五十块钱,打了个出租车,,一路问着,才在天色将黑时,满头大汗、衣衫朴素地赶到县公安局的。 在专门安排的接待室里,他们见到了女儿。 江雪已经换上了女警找来的一套干净衣服,脸上的伤经过了简单处理,但红肿和淤青依然刺眼。 她抱着膝盖,蜷缩在椅子上,眼神依旧有些空洞,身体时不时会不受控制地颤抖一下。 第(1/3)页